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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女主她撂挑子了第29节(2 / 2)


  有吗?

  还没来得及说话,琳琅就被这话问住,伸手摸了摸脸颊。

  “桂英嫂子这是笑话我呢,我刚从大伯家回来,嫂子这是找我有事儿?”琳琅放下手,换上了客套的笑容,顿了顿,又说,“嫂子还是叫我琳琅吧,罗同志听得怪生分的。”

  想要融入这里,称呼上首先就不能让人有距离感。

  田桂英一听,脸上笑容更自在了些,琳琅打开门,她顺手就提起琳琅刚才放下的背篓,佯推着她回屋,“这背篓是家里借的?都旧了,没背篓你直接上家来啊,咱家好多呢,你四河哥本事不大,手倒是还行,家里好多呢,回头我叫家里小子给你送来。”

  那怎么好意思?琳琅连忙推辞。

  “嗨,这又不值什么,我今天来还想请你帮忙呢。”

  田桂英今天是为了娘家弟弟婚事来的。

  她是镇上人,娘家日子过得不错,家里大弟是最有出息的,靠自己本事在市里当个小干部,大弟只比她小一岁,姐弟俩一起长大,感情最是深厚,弟弟好不容易要结婚了,新娘子是市里人,家境不错,本身也是个能干人,以后大弟估摸着还得靠岳父提携,自家这边自然也就牟足了劲儿想要给弟弟做脸,想叫亲家满意一些。

  礼金不算少,三转一响也都凑齐了,这要是在乡下,那绝对是能让人挂在嘴边念叨一年的了,但是在市里,这份聘礼当然说不上差,但也绝对不能说出彩,只是问题是,为了这聘礼,家里已经算是穷尽所有了,要不是家里爹妈都拿工资,小弟又还小,连这些也凑不出来。

  钱财方面是没办法再多了,家里愁白了头也只能想办法在别的地方添点儿彩,作为十分关心弟弟的好姐姐,田桂英自然也跟着发愁,直到那天她来这里吃了琳琅亲手做的菜,这才灵光一闪,想到了这个主意。

  如今结婚,席面是全凭心意,有那觉得不错的,就在单位食堂里请两桌,不请的就光发一把瓜子花生什么的,也没人讲究,毕竟供应有限,村里人倒是基本都还请,但是菜色也是有限的很,亲家大小是个领导,怕影响不好,女方那里是不办酒席的,但是镇上就好一些,为了表示重视,两家人都商量好了,女方家的亲友送亲到镇上吃席,亲近的亲戚都来,就当是双方亲友都认识认识,别的地方是没办法了,但是席面好看些,也能替新娘子在亲友面前挣个光彩吧?

  田桂英回娘家说了自己的想法,说服家里人后还得想着怎么说服琳琅,好不容易等到平津走了,这才上门来了。

  琳琅听了半天,先是觉得眼前一亮,这也算是条路,但是随即又皱了眉,她会做菜是不假,但是席面是真没做过,做洗面劳动强度大不说,而且也不是光会做菜就行了的,还得替主人家最大限度的俭省,做到既有面子又有里子,才能算是一个好的席面大厨,这一点,她还真是不会。

  顶着对方期盼的眼神,琳琅委婉地拒绝了这个提议,并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嗨!我当是为什么呢,只要你不是不愿意就成,你看这样,主要席面我们还是会请别人来做,你就做几道新鲜菜行不行?就那天我吃的那个糖醋排骨。”田桂英沉吟一会儿,就做了决定。

  反正都已经花了做么多钱了,也不差多请一个厨子的钱,当地席面有当地的规矩,先前是她考虑不周了,光想着新鲜,没想到要是对方对规矩不熟悉,会不会反而叫亲家觉得怠慢了,现在这样倒是刚刚好,既有原本的底子在,再加几道这边少见的精致小菜,让新娘子家人都看到,自己确实是用了心的那就行了,再说,全交给琳琅负责的话,她也不是不心虚的。

  “那行吧,还有别的要求吗?”琳琅考虑一下,也就点头答应了,对方给报酬,她本来也爱做饭,要是真的能做这个,不下地干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了吧?

  “我也不知道你都会做什么,主要就是女人孩子喜欢的就行了,一共六桌,你先想一下,需要什么材料提前跟我说。”

  这年头不是至亲挚友,根本不会请,加上两家都没想着要太张扬,两家的亲戚加起来,算了算也就是六桌而已,男人好说,只要有酒就行,主要是女人,三姑六姨的都满意了,新娘子的面子才算到位了,不然也不知道要被说嫁了个乡下穷小子说多久。

  量不算大,只是添两三个菜而已,琳琅倒是不慌了,“这样,我想一下,要是材料有多的,我先做一遍你们尝尝看行不行咱们再说好吧?”开张第一回 ,务必得叫客户满意才能有更多的生意上门。

  “那就太好了!”田桂英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本来就有这个意思,但是又怕对方觉得不相信她生气不干了,琳琅能这么上道,怎么能叫她不高兴?

  两人一拍即合,说定了时间,这事儿就算是初步定下了。

  婚礼定在了一个礼拜之后,琳琅考虑了一晚上就定下了菜单,她的定位是个调剂品,新鲜稀奇口味好就足够了,压力倒是半点儿都没了,尤其在试做成功之后,秀芝顶着一张哀怨的脸由着她的手在脑袋上揉来揉去只为了能得到最后那点儿盘子底,琳琅就更加安心了。

  果然,席面十分成功,西北奶不缺,炸鲜奶加糖醋排骨以及凉拌鸡丝成功在桂英嫂子娘家席面上赚足了口碑,西北民风粗犷,在这个信息交通都不发达的时代,南方的精致以川味的麻辣能成功打开市场是琳琅事先就十分有信心的,成功收获了一堆夸奖以及承诺给朋友推荐她以后,琳琅揣着这辈子赚到的第一批巨款‘一块钱’回了家,想起自己在闷热的厨房里蒸的两小时桑拿,不由深感赚钱不易。

  作者有话要说:  等下要出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今天的更新提前

  第40章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等到方平津再次出现的时候, 琳琅才恍然发觉半个月的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溜走了。

  琳琅这是第一次见到穿着军装的方平津,忍不住眯了眯眼。

  70年代的陆军军装还是全绿色的,不如后世有着各种不同的帅气的迷彩服,军装的这种绿色,琳琅不是美术生,也说不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绿, 总之, 比墨绿浓烈到极致的冲击而言太浅,比起草绿清新恬淡的雅致又太深, 要是真要她概括一下的话, 除了土, 她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了。

  当然,土这个字仅仅针对于见过后世更为帅气军装的琳琅而言, 对于拥有这个时代审美体系的秀芝而言,此刻她眼里的星星眼儿已经说明了一切。

  小丫头年纪轻轻就知道看帅哥了,琳琅笑着打了一下眼珠子都快黏在方平津身上的秀芝, 开口招呼, “平津哥, 你回来了。”

  虽然打了一下秀芝, 但是琳琅却一点儿没耽误自己看帅哥,借着打招呼的瞬间,余光不由自主地在方平津身上扫了几圈。

  有句话叫人靠衣装马靠鞍,但与之相对的, 后世还有一句话是说只要人长得好,披个麻袋那也叫时尚,方平津大约就属于后一种。

  原本土气十足的军装穿在方平津身上就如同量身定做的一般,笔挺的身姿穿上军装不仅没有盖住他原本的颜值,反而像是给他冷硬的气质加了一件外罩,就像是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剑套上的剑鞘,虽然还是能感受到那股冷气,却把伤人的一面裹了裹,人还是那个人,但因为有这身军装,莫名就让人安心不少。

  深棕色的皮带系在腰间,劲瘦的腰身一览无余,腰以下的大长腿,看得琳琅更是羡慕嫉妒恨,半个月不见,男神似乎更加男神了,但是反观自己,琳琅顿时觉得有些不自在了。

  来时那条惊艳众人的红色长裙早已束之高阁,为了能更快的融入村里的生活,也是为了方便干活,琳琅最近穿的都是请大伯娘做的,跟本地姑娘别无二致的衣服。

  上身是黑色斜对襟褂子,西北紫外线烈,没有防晒的日子里琳琅为了尽可能保护一下,特意让大伯娘做成了9分袖,只露了一截手腕在外头,此时的衣物是没有掐腰一说的,全都是肥肥大大的,为了通风散热,琳琅又特意叫做得稍大了一些,导致此刻她身上的衣服是只要接个水袖甩甩就能唱京剧的样式。

  下身也是一条肥大一条裤管得能塞下她三条腿的灰色长裤,脚上黑色的土布鞋上有泥星点点,一头黑亮的长发绑成一条大大的长辫子垂在脑后,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她没有真的听秀芝的建议在头上包一块毛巾,虽然因此她得经常洗头发,但只要一想到自己包上头的那个形象,琳琅自己就要被吓得不敢出门。

  此刻琳琅背上还背着刚刚割的草料,一手拿着柴刀一手拉着同样背个小背篓的秀芝,对面站着高大帅气的方平津,不知怎么的了,琳琅的脑子里突然浮现的是上辈子看的老片子里村里留守的女人辛辛苦苦拉扯着孩子终于等到抗战的丈夫胜利归来的感人场景。

  虽然琳琅半点儿不觉得感人,反而尴尬的厉害,主要方平津自刚刚开始,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拉这个脸就是不说话,长而翘的睫毛微垂,在眼下映出一片阴影,让人看不清那双眼睛里的神色。

  半晌,方平津终于动了,伸手取下琳琅背上的背篓,拿过她手里的刀放到背篓里,又在秀芝的控诉眼神里伸出另一只手拿了她的,这才开口:“我去给你们交草料,你们先回去吧。”

  琳琅很想说反正都顺路,要去村后头的养殖场,都是需要从家门口过的,一起走就好了,只是直觉告诉她还是不要多话了,琳琅点点头,拉着秀芝先走了。

  黄昏时分,风倦鸟归,送走秀芝又到了家门口,琳琅和方平津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摸不准他是个什么意思,虽然琳琅是挺高兴他回来的,但是热脸贴冷屁股这种事还是算了。

  “我先回去做饭。”琳琅点头示意一下,自己就先进了屋。

  念了半个月的身影消失在眼前,方平津手上暴起的青筋才缓缓消了下去,快步去把草料交了,方平津提着背篓就往大伯家走去,没有进门,方平津刚走到大伯家门口就见到了下工回来的大伯和堂哥。

  “平津回来了,今儿来家喝酒?”方大河眼睛一亮,笑着招呼,眼神里带着些不易察觉的期盼。

  “不了。”对方眼里的光如同被风吹灭的烛火,悄无声息暗了下去,方平津只当没看见,手里的东西塞到堂哥手上,眼睛却一直看着大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