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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调查处第12节(2 / 2)


  师秦无奈:“你们妖都喜欢闻血吗?”

  赵小猫道:“是人血……他竟然是人。”

  她抬头,说道:“师秦,阴司的那本书中什么都有记载,唯独没有你和这个人的记载。”

  “……没搞错?”师秦诧异,“他……是人?筷尐誩兌他跟个鬼影似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人。”

  “是人。”赵小猫把刀还给师秦,刀在师秦的手中化为薄薄一片龙鳞。

  赵小猫一字一顿道:“就是这个没有天地间都记载的人,入我阴司,偷我灵草!”

  师秦:“……偷你什么?”

  赵小猫狠狠道:“我的灵草。”

  过了好久,师秦呆呆道:“……那个白娘子传奇里,青蛇盗灵草……原型是你?”

  赵小猫双目出神,似是悲伤,又似是气愤,她幽幽道:“他速度很快,并且他的气息能融于俗世众生,我一直抓不到他。”

  师秦拾起风衣,穿上,把龙鳞揣进口袋,拿出手铐,说道:“算了别想了,先把手头这事办了再说,他就是姜宇吗?快让他变回人身。”

  姜宇一言不发,乖乖配合。

  临走时,赵小猫突然伸出手,道:“我手机呢?还我。”

  师秦摸了下口袋,突然懵了。

  手机……

  手机好像……掉水里了。

  他尴尬地笑了笑,轻声说道:“……你手机,防水吗?要不,我现在下去给你捞……”

  赵小猫怒吼道:“师秦!赔我手机!!”

  “赔赔赔!”师秦再次摸口袋。

  片刻后,他大叫一声。

  “我的钱包!!”

  牛皮纸袋,早已沉底。

  作者有话要说:  唔,赶上了……(今天情绪有点低落,码字速度慢,稍微晚了点,抱歉。)

  忘了感谢扔雷的妹子了,感谢悠悠,非常感谢。

  注:12月11日请假,没有更新,明天恢复日更

  ☆、【繁华声】案件审判

  “黑鳞鲛,金陵古城内秦淮流域常住妖,属长江流域区水妖,身长一百八十八公分,尾长一百二十五公分,人形状态身高一百七十八公分,男性,妖龄一百三十岁,成妖,人形年龄经换算,为二十七岁。公元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在南京市特调科综合办公室注册登记,登记姓名为姜宇,签了保证书后,单位按照流程发放了身份证。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犯罪嫌疑妖姜宇,利用智能科技,开通电台账号午夜繁华声蛊惑人心。据调查统计,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晚二十三点,午夜繁华声电台共造成两次恶性杀人案件,三起伤人案件,一起公园口群殴事件,共计两人死亡,十七人受伤。”

  江陵渡念完,又拿起另一张纸,说道:“在你的账号下留言的那些听众,我们增派了同事分头查了,三起伤人案件一起公园口群殴事件分别是十一号,十二号。嫌疑人身上都有你的妖气残留。所以,确定这四起与电台有关。剩下的那些,从三月一号到十号,有暴力犯罪案件六起,但因为时间长,我们不确定他们是听了你的蛊惑才有的犯罪行为,还是他们自己的行为。”

  师秦站在审讯室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办公室内加班忙碌的一群妖怪。

  有个工作人员太困了,给小组领导打了个报告,经得允许后,脑袋顶冒出了两只毛茸茸的尖耳朵。

  尖耳朵忽闪着,这个小妖怪抱着小册子一路小跑,把小册子和做好的笔记放在赵小猫面前的桌子上。

  “副处长,我选好了。”

  赵小猫单手托腮,接过她递来的笔记,放在了旁边。

  她半闭着眼,连连打着哈欠,似乎随时都能睡着。

  孙狸和肖隐也在哗啦啦翻着一本小册子,一边翻一边记录着序号。

  师秦慢慢挪过去,问道:“你们不去审问姜宇?”

  孙狸答:“没那必要,我只能观人心。姜宇这事证据确凿,也没什么好询问的,审讯的事交给江陵渡办就好,我们现在负责审判,就是人类法院负责的那种。”

  他晃了晃手中的册子:“从这些条例里面找出符合他罪行的,记下来,等南京的妖鬼协会审判团到了之后,再同他们商量着给姜宇定罪。所以说,硬仗还在后头呢……”

  孙狸他变回男身后,把头发扎成了一束马尾,跟师秦说完这些,他疲惫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站在他旁边的肖隐面无表情,一把抓住甩来甩去的马尾辫。

  师秦默默叹服,本以为妖们都是玩玩闹闹,没想到,还有自己的审判团,有系统的审判机制。

  坐在椅子上歇神的赵小猫突然出声:“审判团到底来了吗?!”

  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连忙回答:“都在路上,马上就到。”

  师秦打量一圈,才发现周吴不在,于是问肖隐:“周老师呢?是回旅馆了吗?”

  肖隐回答:“不,你们没回来时,周老师就忙着给那些打群架的小混混们做思想工作,效果很好,孩子们都哭了。南京公安觉得可行,就借走周老师,去给那些受到蛊惑的听众们讲课谈心,以此来减少他们内心的戾气。”

  师秦了然。

  所有的审判团成员来了之后,先至审问室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询问了姜宇一些问题。做好记录后,大家都围着桌子坐了下来,赵小猫递上他们这边给出的有关姜宇罪行的总结笔记,审判员们看完之后,讨论开始。

  孙狸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刑法(1990年修订版)》,我们认为,姜宇所犯罪行如下,特殊刑法第三条谋害人命,第六条因自己的特殊技能故意对人类造成危害,第十三条犯罪后出逃,第十六条不配合抓捕工作,设置障碍,耽误正常办公,第三十二条,认罪态度不积极不良好。我们给出的初步判决是,长江流域黑鳞鲛,姜宇,入北海崖边无生城咸池,羁押一百八十年,以上。”

  审判团里一个穿西装的男妖摇头:“首先我们要对第三条提出质疑。我们来之前,在南京公安那边了解了杀妻案和故意谋杀抛尸案的情况,我们坚持认为,人类若心无邪念,则不会被黑鳞鲛蛊惑,我们也做了统计,午夜繁华声电台自今年三月一日创建以来,听众大概在一百到一百二十之间,然而有实际犯罪行为且造成伤亡事件的仅六起,包括恶性杀人事件两起。这也就是说,姜宇并不是造成杀人案件的主要凶手,试想,如果那两个杀人犯自己没有杀人的欲望和念头,又怎么会被蛊惑,并且实施犯罪?因此,我们认为,第三条谋害人命并不准确,我们看过一九九零年的特殊刑法后,选出了更为准确合理的一条,特殊刑法第六条,因妖的原因,刺激人类做出犯罪行为,则妖承担一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