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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如命[快穿]第224节(1 / 2)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不过看得出来,她已经被转移到其他的地方,这是个不大的屋子,味道很难闻。

  但就在这个屋子里,有七、八个年岁和阿锦差不多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们哭闹的缘故,都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

  “嚓,老子要弄死这些拐卖幼崽的人。”接受过记忆的阿锦,神情明显是处在一个暴躁的状态里。

  拐卖幼崽的,在她心里是必杀罪名。

  看着暴躁的阿锦,刚才还喋喋不休的客服,一下不敢吭声了。

  阿弥陀佛,冥王保佑,小祖宗可千万别胡来啊! ——这是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劝的客服人士。

  ……

  这个时空的故事,要从唐思锦二十五岁,从国外留学回来说起。

  其实,唐思锦在六岁之前是不叫唐思锦的,不过她先前的名字,她早已经不记得。

  她是警方在一次大型打拐中救出来的孩子。

  只是她在被救的时候发着高烧,人甚至已经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若是再晚上一天半天的话,人都要烧成傻子了。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不过即使好了,唐思锦也落下了不小的后遗症,首先就是因为高烧的缘故,或许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她忘记了先前所有的事,再有就是因为烧的时间太长,她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转为肺炎,以至于痊愈后她的心肺落下毛病,不能过于劳累。

  彼时,一九九六年,国家虽然自改革开放后一直都在腾飞,但这个时候通讯交通都还不算太发达,dna的技术也不算成熟,虽然已经被引入警方,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基因库。

  打拐后,被救出来的孩子,大一点的还好,多少记得家里,可以联系到父母。但像是年纪小的,话都说不利索,想要找到亲人,难度是极大的,而像是唐思锦这种情况的话,联系不上亲人,多半都是被送到孤儿院或福利院。

  唐思锦被救出来的时候,六岁,这个年纪按道理已经记事,但她却因病忘了先前所有的记忆,本来也是要送到福利院的。

  不过唐思锦的运气好,被人收养了。

  收养她的人叫唐武,是唐思锦住院的时候,隔壁床是个老太太,他便是对方的儿子,住院期间,见阿锦是个独身小孩子,又听说她是被拐卖救出来的孩子,立刻就想到了自己被拐走的儿子,心生恻隐,和妻子李茹对阿锦很是照顾。

  并且很快就决定,收养了唐思锦,名字是李茹取的。

  唐武和李茹结婚十多年的时间,一直都无子,一直到这几年,科技发达,做了试管婴儿,才有了自己的孩子。

  但却没想到,突来横祸。

  夫妻二人是双职工,一个是护士,一个交警,工作忙,便把孩子交给奶奶来带,这唐奶奶是从苦日子走过来的人,即便是现在生活好了,也改不了节俭的毛病。常常会因为听到某个超市或者商场搞打折活动而大老远的跑过去。

  一次,也是这样,却没想到被人贩子给盯上,见唐奶奶一个老人带着个孩子手里还拿着不少东西,便装成热心群众,说要送唐奶奶回家。

  唐奶奶因为有个做交警的儿子,素日也没少被儿子科普安全知识,虽然多半时候她都是不耐烦听,天长日久下来,受了不少影响,警惕心强,更何况孩子是家里千辛万苦才求来,因而断然拒绝对方帮他抱孩子的要求,说若真的想要帮忙不如帮忙拎东西吧。

  却没想到人贩子大概早有预谋,知道附近没有监控,加上正午没什么人。

  便直接给了唐奶奶一棍子,而后直接把孩子给抱走。

  等到唐奶奶被人发现的时候,人贩子早就带着孩子不见了。

  家里发生这样的事,对唐武和妻子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唐奶奶醒来后,知道孙子丢了,当即又昏过去。后来因为愧疚和刺激过渡,人也糊涂了。

  而他们丢的那个儿子名字里就有一个锦字,叫唐锦城。

  第254章 报恩2

  唐思锦虽然没有先前的记忆, 不过她却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唐家的孩子,毕竟就这一点上唐家夫妻从来都没有隐瞒过。

  最开始的时候,唐思锦的心里是充满感恩的, 毕竟她的年纪小, 唐武和李茹或许是因为同理心的缘故,对唐思锦格外疼爱, 虽然说离‘要月亮不给星星’的情况, 还有点远, 不过说宁思锦掉进蜜罐里不为过。

  但对孩子太过于娇宠的下场通常不大好, 不是把孩子养的一事无成废物点心一个,就是自私自利, 不会为他人考虑。

  唐思锦就是后者。

  凡事只会先考虑自己,而后才是其他人,而且总能够在一件事里,分析出最佳利弊, 而后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

  就像是,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亲生父母相认了,本来她是看不上亲生父母, 但在知道亲生哥哥已经是商业圈里的新贵, 身家过亿时, 才改变自己的态度,哪怕是后来她知道自己压根不是被拐, 而是被父母卖掉就是为给亲生哥哥治病。

  但考虑到有钱的哥哥,她并没有揭穿,而是利用这件事, 不着痕迹的勾起亲生父母的愧疚之心。

  得了不少好处。

  至于养父母那边,她倒也不会说不管,只是凡事会先考虑自己,在养父母年老后,便把他们送去养老院,每个月去看一次,自觉已经是尽了赡养义务。

  “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算不上坏人。”这是阿锦对原身的评价。

  这姑娘之所以能进轮回司,是因为她为人虽然自私,不过在事业有成后,热衷于慈善事业。当然,她这么做,可不是真的慈善,而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罢了。

  毕竟一个人,事业有成后,就会格外爱惜羽毛。

  反正她不缺钱,只需要少少的一部分,就能得个好名声,说不定那次就能为公司添砖加瓦,何乐而不为?

  但不管她最初的目的是什么,她确实做了慈善不假,因而她的身上有不少的功德。

  她的未了心愿,倒是和自身没太大的关系。

  是帮养父母找回他们丢的孩子,唐锦城。

  其实唐思锦对养父母也是有心结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上大学她就从唐家搬出来的一大原因。

  而这个心结就是唐锦城。